根据院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2012年发表论文、成果奖、授权专利及软件登记的统计工作需要在职人员及研究生登陆院ARP系统“知识产权模块”填写相关数据。 津贴放发以ARP系统里的数据为准。
数据请于2012年12月18日前在ARP上提交。
科研处
201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