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中科院-DAAD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5-03-09| 【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为加强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前字〔2014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将DAAD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12—22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已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得申请;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雅思5.5 / 托福 80及以上, 

  2. 德语:DSH2/德福16/德语专业八级及以上。 

  (三)申请时,博士在读时间不超过3年(硕博连读,转博后不超过3年)。 

  三、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在德访学期间奖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 

  3. 出国前外语培训费; 

  第二年在德访学生活费(1000欧元/月)由外方负责。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20153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所有材料均需纸版和电子版(wordpdf格式),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简况表》,一式2份,中文; 

  2.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2份,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是否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3.DAAD项目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2份,均为英文,相关表格及填写须知请见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promotion-und-postdoc/cas-daad-stipendienprogramm

    

    

  研究生部 

  201539 

 
  附件下载
附件1:初选简况表.doc·
附件2: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3:DAAD申请材料清单.pdf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 鄂ICP备20009030号-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340号 邮编:430077 电话:027-68881355 传真:027-6888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