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前字〔2014〕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将DAAD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12—22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已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得申请;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雅思5.5 / 托福 80及以上,
2. 德语:DSH2/德福16分/德语专业八级及以上。
(三)申请时,博士在读时间不超过3年(硕博连读,转博后不超过3年)。
三、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在德访学期间奖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
3. 出国前外语培训费;
第二年在德访学生活费(1000欧元/月)由外方负责。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2015年3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所有材料均需纸版和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简况表》,一式2份,中文;
2.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2份,“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是否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3.DAAD项目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2份,均为英文,相关表格及填写须知请见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promotion-und-postdoc/cas-daad-stipendienprogramm
研究生部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