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中科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的通知
2016-03-18| 【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广大职工及研究生:

  为培养青年创新意识,激发科研热情,树立求实态度,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院“率先行动”计划,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展现科学魅力 聚焦献力创新 

  二、 参赛对象 

  院属各单位职工和学生 

  三、 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为能够反映“科学之美”的照片(图片),同时附上说明文字;照片(图片)和说明文字的文件名格式为“单位-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2. 照片(图片)要求为作者原创,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大小在3M10M之间,拍摄对象、材料及处理方法不限,既可以由单张照片(图片)展示静态瞬间,也可以由组图(限8张以内)讲述相关过程;单张照片(图片)应注重图像美观及视觉效果,组图应注重连续性、完整性; 

  3. 说明文字内容包括:作者信息、成像设备、成像时间,重点描述照片(图片)体现出的科学内容或科普知识,也可增加作者自身的感悟等,字数在500字以内,格式为TXTDOC 

  四、 评奖标准 

  科学性:作品所反映内容的独特性、创新性,信息的丰富性等; 

  艺术性:作品的美观和视觉效果,构图、比例等; 

  技术性:样品制备难度,获取图像难度,成像质量等。 

  五、 大赛安排 

  1. 大赛分为数理天文组、化学材料组、生物医学组、工程装备组、信息技术组、地球环境组六个竞赛组别; 

  2. 由各单位(含分院机关)团委牵头负责本单位初评工作,每单位上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0件;京区单位直接分组上报作品,京外各单位统一将初评优秀作品上报分院团工委,由分院团工委分组上报至院团委; 

  3.由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作品的综合评审,于425前完成评审工作; 

  5. 由院团委牵头,在5月初对获奖代表作品进行表彰。 

  六、 奖项设置 

  1. 各竞赛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相关奖励;  

  2. 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3. 入围作品将编入“科学之美”(名称暂定)系列丛书(作品参赛即默认为授权发行,享受稿酬)。 

  七、 有关要求 

  单位内部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本单位职工、学生积极参赛,同时做好初评工作,保证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不涉密。 

  大赛最终解释权由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共同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大家在47日前提交作品到测地所团委,联系人:程方升(cfs@whigg.ac.cn),以便及时上报中科院团委。 

  附件1《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上报统计表》 

      2《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参赛模板》 

  测地所团委 

  2016317 

 
  附件下载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上报统计表.docx·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参赛模板.docx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 鄂ICP备20009030号-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340号 邮编:430077 电话:027-68881355 传真:027-6888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