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现将2016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加考核人员范围包括所领导及在职职工。职工在岗工作满9个月的参加考核,工作不满9个月的不参与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即年度内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任务情况,其中领导干部还包括廉政建设执行情况、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三、考核等次
职工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个人考核优秀等次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10%(其中机关管理部门集中考核,按比例集中推选先进),当年度在所内工作不满9个月的不能推荐为优秀人选。
四、考核方式
(一)所领导的考核
所领导的考核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办法》(科发党字〔2009〕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教字〔2010〕74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做述职述廉报告,具体日程根据武汉分院安排部署执行。现场对班子成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会前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所级党政正职年度工作报告》,2017年1月10日前提交人教处。
(二)中层干部的考核
所长助理、职能部门正副处长及后勤中心负责人2017年1月10-11日上午在全所职工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与会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人教处负责统计测评结果;研究室和台站负责人2017年1月10-11日下午在全所职工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与会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人教处负责统计测评结果。所务会参考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考虑确定中层干部的评优人选。
(三)其他职工的考核
管理职能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在2016年12月27日集中考核交流(每人不超过10分钟ppt报告),现场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参考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推优人选。
其他人员参加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给出考核等次并签署部门意见。其中科研人员的量化考评分值采取近三年加权平均,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权重分别为20%、30%和50%。对近三年中仅参加了两个年度的考核,则采取两年加权平均,2016年权重和另一年度的权重分别为70%和30%。仅参加了当年度考核,则2016年权重为100%。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科技人员的《科研业绩考核附表》,部门优秀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一起报人教处汇总。
六、注意事项
(一)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按统一要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否则不能存入个人档案。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和《科研业绩考核附表》在所网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人教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