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6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7年3月1日开始,3月17日16时截止。项目负责人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等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材料,并于2017年2月24日-2月27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负责人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2份)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7年1月13日(16时以前)将进展报告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负责人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进展报告原件(一式1份)
科 研 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