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条财局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的要求,请各学科组认真做好本组内部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论证工作,避免重复购置。对于确需新购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按照联合评议工作的规定上报“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购置价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均列入联合评议范围。
2、须按规定提交“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并明确说明具体项目经费来源和项目名称(已获批并经费已到所项目)。
3、请于2018年7月30日之前将纸质申请报告一式七份提交科研处。
附件: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科研处
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