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测地所2019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入学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在职(定向)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测地所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按照研究所培养方案规定完成相关培养环节;
3、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
4、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其中:
(1)博士研究生申请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SCI、EI 收录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
③获得所在研究领域重要个人奖或集体奖(主要参与人);
④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对研究所和国家有特殊贡献者(至少3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2)硕士生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3)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或测地所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将《奖学金申请表》(请见附件)电子版、纸质件10份(须有导师意见及签名)和获奖、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2份提交研究生处223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xscds@asch.whigg.ac.cn ,并在内容页注明姓名、学号、年级。
纸质版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两份:奖学金申请表、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首页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另需单独提交8份奖学金申请表。
中科院测地所研究生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