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关于在省直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指导方案》已经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6〕22号,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方案》),在省直机关党员中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省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体党员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走前头、作表率”意识,按照省委《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以深化“三抓一促”活动为主要载体,坚持正面教育、学用结合、问题导向、领导带头和分类指导,突出抓实抓好党员理想信仰建设、思想理论建设、政治建设、党性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支部主题党日”为基本形式,区分层次,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紧迫责任,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高标准的合格党员,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实现湖北“十三五”规划宏伟蓝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1、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全体党员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牢记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要求,增强党员规矩意识,推动形成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红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突出抓好沈因洛、吴天祥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及我省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
2、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意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为基本教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和《知之深爱之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领会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在学深悟透、把握实质和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着眼湖北“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教育引导党员矢志不移忠诚于党的信仰,彰显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长起来,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岗位特点,对照做高标准合格党员的要求进行细化具体化,进一步强化党员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加强能力建设,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主要措施
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鄂发〔2016〕3号,以下简称省委《意见》)、深化“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将省委《实施方案》明确的“四整四强化”的各项任务贯穿起来。
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推进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载体。各单位每个月固定一天为“支部主题党日”。每次“支部主题党日”都要组织学习,在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按月交纳党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在职党员进社区、教育基地活动、立足岗位作贡献等规定动作和创新措施,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将“三会一课”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抓严抓实抓好。
(一)坚持组织整建走前头,在健全组织体系上下功夫
1、健全组织体系。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带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着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破难题、补短板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按照“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要求,深化拓展“五个要素”,健全完善“五个体系”。大力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和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两委委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的培训,加大新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度。大力选树典型,积极推荐中央、省委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表彰对象,积极开展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广泛开展党支部评选“我身边的好党员”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建立完善联系点。建立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先行先试,探索总结,创新示范,探索解决影响和制约机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把握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规范和制度,实现“引领示范走前头”和“先行先试求突破”工作目标,把联系点办成基层党建工作的试验田、示范点,指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
3、学习教育全覆盖。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组通〔2016〕6号)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进行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二)坚持学思践悟走前头,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
1、围绕专题抓学习。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教学、干部培训、党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中心组示范学、领导干部带头学、专家辅导学、支部专题学等形式,丰富学习形式,满足党员学习需求。开展“学党章、学讲话、学准则、学条例”学习竞赛活动,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以支部为单位制定党员年度学习计划,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学习讨论,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个专题开展。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班子成员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对口联系村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人人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紧密联系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合理确定党课内容。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七一”前后,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搭建学习教育平台。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关于建立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在此基础上,省直机关工委将进行综合分析,每年向省委作一次专题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依据。要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作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听、看、讲、读、写、想”交流学习活动。
(三)坚持整风肃纪走前头,在严格执纪问责上下功夫
1、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在“七一”前召开以“严管与厚爱”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个人自评主要是党员对自己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出如实评价,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找问题和不足。党员互评主要是党员之间互相作出客观评价。民主测评主要是党支部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测评。组织评定主要是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3、严格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贯彻落实省委“主体责任问责年”的要求,严格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细化管党治党责任清单,构建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责任链条,突出落实主体责任抓问责、突出履职尽责抓问责。通过督办、交办、转办以及群众举报、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等形式发现问题,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抓住典型,公开处理,倒逼干部“两为”。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四)坚持问题整改走前头,在提能创优促为上下功夫
1、查准找实突出问题。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分批次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清单”查找问题和不足。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坚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顶风违纪搞“四风”,拉帮结派;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行为、做法,片面发展、畸形发展;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危机面前不敢挺身而出、失误面前不敢承担责任、歪风邪气面前不敢斗争,不想为、不会为、不善为;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党建意识淡漠,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张皮”等问题。
2、针对问题边学边改。全体党员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整改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表率,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边学边改,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做贡献。以支部为单位,在总结做法、经验的同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健全保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
党员干部要做到:(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把理想信念体现到修身律己、为政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模范践行者。(2)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3)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自信,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必然,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五大政策支柱”和“五项重点任务”。(4)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负责,坚持求真务实、按规律办事,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5)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强化依规治党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子女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亲、清”原则正确处理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3、立足岗位作贡献。按照《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力大比武活动方案》(鄂直工发〔2016〕6号)要求,突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党员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4〕5号)和《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的通知》(鄂直工发〔2016〕4号)要求,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活动,积极为群众服务,转变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党员身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按照省委要求,成立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小组和督导组。省直各单位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机构,整合部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保障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层层落实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领导和指导。省直机关工委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省直机关落实“三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指导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3、分层分类指导。 把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可采取个人自学与支部集中学、专题组织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可采取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不影响日常工作;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4、加强督促检查。省直机关工委结合巡查、明查暗访,对省直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了解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要求。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纳入履职尽责管理、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手机报、湖北机关党建网、湖北机关党建杂志、微信易信等开展学习交流。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